| 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7563.4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雹神庙**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7563.4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016 | |||
| 起始价: | 1511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 到 **市**区新世家小区51号楼105号****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 到 **市**区新世家小区51号楼105号****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1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7月18日 15时00分在**市**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侧)****服务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具体分摊面积以最终确定的规划方案为准,商业设施****社区总建筑面积的5%)。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2、宗地其他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相关配套设施及移交工作按照《规划条件》(开规[2025]04号)执行。 3、土地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4、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期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新世家小区51号楼105号****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4-****005 138****3333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500****2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