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6-27 09:00
预展地点:长阳县
预展时间:2025-06-19~2025-06-26
受委托,****(以下简称拍卖人)将于2025年6月27日9:00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上进行拍卖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县5年期中小流域河道砂石资产及经营权,起拍价1.68元/吨,竞买保证金10万元,经营期限内,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处置收入按当年最终销管砂石量进行结算上缴。由买受人根据可利用砂石**储量、年综合利用量等具体情况,按照集约、经济、便利、环保的要求,自行确定处置经营方式。
重要提醒:本拍卖文件中提供的面积或方量数据,可能存在着测绘理论面积、方量与实际面积、保有方量有一定误差的情况,最终以实际清淤方量为准。误差大小不影响成交效力和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外貌、品质和实际方量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已查看知晓并核实无异议。施工清淤作业过程中,****政府部门的相关技术要求和环保规范。
标的物另有其他不明瑕疵,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并自行决定参拍与否,拍卖成交后,拍卖方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看样展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18:00在所在地公开展示;竞买人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地址:**县。请竞买人亲自现场查看标的,未至现场查验标的的视为认同标的情况。
三、竞买人资格:(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投融资能力。
(2)竞买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砂石开采,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企业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到标的物现场充分踏勘,并提供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的“现场勘查承诺函”。
四、本次砂石**经营权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参与竞买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8:00,报名前请向拍卖人出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报名前提交“现场勘查承诺函”审核通过后确定竞买资格。竞价程序通过网上进行,按照《竞买须知》使用中拍平台账户(经实名认证)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买人可于2025年 6 月 25 日至2025年 6月 26 日18:00前,到****根据竞买人资格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审核相关资料,交纳砂石**经营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保证金、价款及佣金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422********050211220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公司签订《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在3日内将****银行账户以转****公司账户,并根据中拍平台提示支付成交价0.15%的平台软件服务费。
八、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27日9时至2025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自由竞价周期为1小时,自由竞价周期结束5分钟内如有新的报价则启动延时竞价。
九、注意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到标的物现场充分踏勘,并提供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的“现场勘查承诺函”。“现场勘查承诺函”样本附后。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经营期限内,自行办理相关证照、环保手续等。所有人员设备投入、施工费用及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均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3、买受人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在相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内施工,严禁越界施工作业、采挖清运,所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买受人在经营****政府相关部门对砂石料运输和生产加工进行全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利用砂石**和销售牟利行为。
5、在经营期限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和技术要求安全规范作业。妥善协调和处理河道内设施及周边村民关系,若因此被上访举报等,导致施工被暂缓或者叫停,其后果由买受人独自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包括人员伤亡)以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等责任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独自承担,其他方不承担责任;
7、竞买人必须到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拍卖标的详情,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和进场条件、清淤石料实际保有存量、清淤技术规范等相关事项。报名时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
拍卖人地址:**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1106;
联系电话:宋先生19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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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