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供应商: 为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根据省、市最新工作任务要求,我局拟实施2025年度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现开展公开调研询价,具体如下: 一、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365天)。 二、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柴油车监督抽测 1.检测标准: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 2.服务内容 (1)路查抽测: 开展常态化柴油车尾气抽测,同步开展重型货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车用尿素使用情况抽查检测;每周不少于2次(特殊天气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预警或者强化管控期间每日开展夜查。 (2)入户抽测: ****园区、车辆集中停放地、大宗物料运输等用车大户企业柴油车尾气开展入户抽测,同步开展重型货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车用尿素使用等情况抽查。 3.结果上报: 尾气抽测数据必须现场录入**省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抽检动态监控系统,如数据超标则现场移交交管部门处理并提交《在用柴油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结果告知单》及《柴油车自由加速检测报告单》打印单。重型货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车用尿素使用情况抽查检测需提交现场检测照片等资料并作为结算依据。 4. 检测检查数量: 项目服务期内常态化柴油车尾气抽测预估总数2160台﹒次,入户抽测预估总数3000台﹒次,重型货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车用尿素使用情况抽查检测预估各250台﹒次。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要求 1.检测标准: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 2.服务内容: 对**区施工工地、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拥有或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抽测,项目服务期内不少于150台﹒次。 3.结果上报:检测当日向采购人提交《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报告单》打印单和现场检测照片,由采购人上传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报告单》打印单作为结算依据。 (三) 其他要求 1.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在**区范围内指定具体检测点位; 2.供应商应自行配备透射式烟度计、OBD诊断仪、内窥镜、车用尿素检测仪等检测检查设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抽查,检测设备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检测流程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3.供应商须组建1支固定的检测队伍,必须保证2名技术人员同时在岗。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费用总价(如人工、设备、耗材、测试、交通、差旅、税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等),同时应分别列出柴油车监督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重型货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检查、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检查、车用尿素检测工作的每台﹒次单价。 2.报价材料格式自拟,但至少应包括报价单、营业执照扫描件、CMA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报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报价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在2025年7月2日17:00(**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纸质件交至********办公室(**市**区香城南路180号**时代大厦14楼)或将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报价将不被接收或视为无效响应。(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8-****2593) 此函。 ****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