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渔港项目汽车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心渔港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衡(物资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建设规模:防波堤320米;600HP渔业码头泊位9个,其中1#、2#泊位兼靠2000t冷藏船,长450米;500t渔政执法码头1个,长78米(设1个500t级执法船泊位,采用浮码头结构,包括1座钢趸船尺度为50米×12米×2.4米,1座钢引桥及配套的撑杆、锚链等设施);引桥4座,总长178.4米;港池疏浚41.93万立方米,港池清礁1.55万立方米;卸渔区及堆场5420平方米;港内道路11320平方米;原护岸加固560米;****中心995.9平方米;渔港信息化(本工程不含)、水电、环保及导航设施等。
(2)招标内容:本次不分包件采购,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分批次供货。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周期视需方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详见下表:
表一:材料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 1 |
汽车衡 |
3m*16m-120t |
套 |
2 |
(3)品牌要求:汽车衡执行JJG 1118-2015《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若上述标准有更新,则执行最新的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 11 时至 2025 年 07 月 4 日 11 时(**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08 日 11 时,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 11 时前,****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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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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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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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16m-12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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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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