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无锡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二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实验室)ICT(DJ)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本项目为 ****公司****公司关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监测中心实验室)ICT(DJ)项目 ,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 询比 , 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 获取询比文件 。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 一 ) 项目名称: ****公司****公司关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监测中心实验室)ICT(DJ)项目 。

( 二 ) 采购内容: ****中心实验室配备 及相关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 。 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 三 ) 采购规模:项目预算金额 70 万元(含税),合同期为 5 年。

( 四 ) 采购包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

( 五 ) 采购项目的服务时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六 ) 服务地点:** ** 。

( 七 ) 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 八 ) 最高应答限 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63.36 万元(不含税),其中设备费不超过 40.5 万 元(不含税); ICT-中移**集成费 不超过 22.86万 元( 不 含税)。如超出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应答。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二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应答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业绩。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

三、获取 询比 文件

凡有意参加 询比 者,请于**时间 20 2 5 年 06 月 27 日 21时 00 分 至20 2 5 年 07 月 01 日 21时 00 分 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至邮箱 wangshusheng@cntcitc.****.cn 获取 询比 文件。

购买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详见“六、联系方式”。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标书代写 5 年 07 月 03 日 14 时 0 0 分,地点为**市吴都路518号**移动四楼电子评审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本次纸质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也可以由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赴现场递交。开标前,将在视频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密封情况。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邮寄 或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汪舒生、 陶子健

联系电话:199****2074、 1 ****566850

联系邮箱: wangshusheng@cntcitc.****.cn 、****@cntcitc.com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询比 公告仅在 采购与 招标网 ( http://www. ) 上发布, 询比 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 询比 文件的日期和地点、 应答、开启应答 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吴都路518号

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汪舒生、 陶子健 、张磊、李娜、牛建东、路晓毅

联系电话:199****2074、183****6850

固定电话:152****3363

邮箱: wangshusheng@cntcitc.****.cn

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开户行名称:****银行**市海福巷支行

账号:430********00142678

注明:****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交款单位和应答单位必须一致。交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开票信息发送至 获取询比文件 联系人邮箱。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 采购与招标网 ( http://www.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 一 )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

( 二 ) 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 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 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 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询比文件 邮件请 发送 至 wangshusheng@cntcitc.****.cn ,邮件 格式 :

1. 邮件 标题 : ×× 公司 ×× 项目 获取询比文件 信息

2. 邮件 正文 :

****公司****公司关于**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监测中心实验室)ICT(DJ)项目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全称


2

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3

项目联系人


4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5

邮箱( 澄清、中选通知书、标书费电子发票等均发至此邮箱 )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20 2 5 年 06 月 27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28
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无锡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二期(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实验室)ICT(DJ)项目询比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