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装备分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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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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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6-12 17:00
已截止
****公司年度粮油及副食品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6-04
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年度粮油及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现对已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变更为:****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作为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特此公告。

****公司****公司

****

2025年6月4日

原招标公告 : ****公司年度粮油及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公司年度粮油及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6-04

****受****公司****公司的委托,现对“****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司年度粮油及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包)划分:/

5、招标控制价:投标人以招标人市场调研基准价格为参考,填报下浮率〔如:A物品招标人调研基准价为10元/斤,若下浮率为12%,那么A物品结算价为10元/斤×(1-12%)=8.8元/斤〕。结算价包含税费、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一切费用。

6、招标内容:****公司2025年7月份至2026年6月份食堂副食品采购,年度预估采购金额约180万元(含税)。内容包含:副食品包括猪肉类、牛羊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蛋类、果蔬类、散装调味品、干菜类和豆制品类等相关食品。此次采购年度预估金额仅作为响应报价参考,实际发****公司实际计划安排执行。当实际采购金额超过预估金额的1.1倍时,年度采购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采购服务周期1年,合同签约方式1年(配送时限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频率正常为每天配送。

8、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1)提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2)食品检疫、检测手段:动物和动物制品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3)能够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追溯查询。(5)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至今,需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及往来部分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网站截图,(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限:2025年6月4日至 2025年6月12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1款规定时间内登录“合普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bid.****.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须按****银行账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需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云采购平台,待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4017)。标书费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公司

银行:****银行****公司****广场支行

账号:934********0988892

5、费用发票: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请投标人编辑完整开票信息及邮箱,以短信发送至:177****1987。

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http://bid.****.cn/;咨询热线:400-0099-555。

7、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bid.****.cn/。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线上开启;

3、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拟放弃参与的,必须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投标告知函,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潜在投标人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

合普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bid.****.cn/)

****官网(http://www.****.cn/)

(www.****.cn)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的符合性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公司

地址:****开发区新区梧桐北路西侧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561-****1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健康商务园11栋101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557-****899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6-26

项目名称

****公司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公司****公司

联系人

陶先生

联系方式

0561-****11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联系人

葛工

联系方式

0557-****89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5日0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下浮率)

30.10%

质量标准

(1)提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

(2)食品检疫、检测手段:动物和动物制品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

(3)能够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4)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追溯查询。

(5)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交货期

采购服务周期1年,合同签约方式1年(配送时限按合同约定执行),采购频率正常为每天配送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3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7-****899。

(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或报请招标人相关部门将其记入“黑名单”。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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