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路灯工作车辆项目澄清公告(二)
****购置路灯工作车辆项目,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原采购文件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一、更正内容
原文:招标公告、用户需求书
| 子包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单价(万元/台) |
数量(台) |
子包项目预算(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期 |
| 子包一 |
◆高空作业车 |
58 |
2 |
116 |
182.9 |
子包一: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子包二 |
◆皮卡车(双排座) |
16 |
1 |
30.2 |
||
| 小型货车 |
14.2 |
1 |
子包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 子包三 |
防撞缓冲车 |
18.35 |
2 |
36.7 |
||
| 子包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 备注:1.本项目的子包二核心产品为皮卡车(双排座) 2.本项目确定三家中标人,本项目子包一至子包三可兼投但不能兼中,评标委员会分子包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按综合得分排名分别向采购人推荐各子包成交候选人。成交单位不得无故弃权,若成交单位无故弃权,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它子包的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
||||||
现文:
| 子包号 |
设备设施名称 |
单价(万元/台) |
数量(台) |
子包项目预算(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期 |
| 子包一 |
◆高空作业车 |
58 |
2 |
116 |
182.9 |
子包一: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 子包二 |
◆皮卡车(双排座) |
16 |
1 |
30.2 |
||
| 小型货车 |
14.2 |
1 |
子包二: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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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包三 |
防撞缓冲车 |
18.35 |
2 |
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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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包三: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货、调试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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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本项目的子包二核心产品为皮卡车(双排座) 2.本项目确定三家中标人,本项目子包一至子包三可兼投但不能兼中,评标委员会分子包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按综合得分排名分别向采购人推荐各子包成交候选人。成交单位不得无故弃权,若成交单位无故弃权,则视为自动放弃其它子包的中标资格。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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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澄清纪要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采购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为准(一)采购人标书代写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市**区禺山大道26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9611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大龙街长堤东路737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