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汇金属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900MA567UUQ56陈东
陈东**省**市常平镇
**省**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37栋301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省**市常平镇 **省**市常平镇司马环保工业路5号厂房37栋301室
经度:114.081700 纬度: 22.965276****环境局
2024-02-21
东环建〔2024〕1472号****1900MA567UUQ56001X
2024-03-22200
20****
****1900MA567UUQ56****
****1900MA567UUQ56******公司
****1900MA4UJRQC262024-04-15
2024-04-152025-04-15
2025-05-222025-06-28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49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批复项目计划年产金属表面处理剂2600吨环评批复项目计划年产金属表面处理剂2055吨
产能正常浮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混料罐22个,干粉混料机1个、原料搅拌桶2个、手提搅拌机3台、工业纯水机1台、辅助设备、实验室设备1批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搅拌混料罐22个,干粉混料机1个、原料搅拌桶2个、手提搅拌机3台、工业纯水机1台、辅助设备、实验室设备1批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液态产品的颗粒物、酸雾收集并经“碱液喷淋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 DA001 高空排放;粉剂产品的颗粒物收集并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 DA002 高空排放;钝化剂的有机废气收集并经“生物喷淋+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3 高空排放粉剂产品的颗粒物收集并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 DA002 高空排放;液态产品的颗粒物、酸雾,钝化剂的有机废气收集并经碱液喷淋+生物滤塔+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因实际建设需要,将DA001与DA003两套治理设施的处理环节合并提升,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53 0 0.061 0 0 0.05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499 0 -3 0 0 0.05 0 /
0 0 0 0 0 0 0 /
0.0119 0 0.0293 0 0 0.012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地污水处理厂 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废气 喷淋设施补充水工序,不得外排。允许产生废水共 2.4704 吨/天, 其中含磷废水 0.991584 吨/天、含氟废水 0.380604 吨/天、含镍废 水 0.188604 吨/天、含铬废水 0.116604 吨/天、前处理废水 0.79296吨/天(含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0.288 吨/天),各类废水分类收 集引****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 55%(1.3587 吨/天)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其余 45%(1.1117 吨/天)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水。****基地废水集中处理系统配 套技改工程正常投产前,不得排放生产性废水。 与环评批复一致 ****基地污水处理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废气排放筒 投料、搅拌、产品分装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 化氢、氟化氢、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 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钝化剂生产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 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与环评批复一致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
2 DA002废气排放筒 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 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与环评批复一致 颗粒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工业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限 值。 与环评批复一致 工业厂界噪声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有:废普通包装材料、生物滤塔污泥、废过滤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并定交期由**横生生态****公司(协议编号:RXSY-CPHBGYY-LQY-2024-017)回收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有: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滤芯、废液交由******公司(合同编号:****)转移处置;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后续与有资质单位签订转移处置合同。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