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庙展览局部优化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项目预算: ¥450,000
项目地点: 建军东路159号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7-10 15:00
评审地点: **市人民南路38****广场4-11F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151****5735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6-30 08:3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7-10 1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书代写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