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和《**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要求,现特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库除险加固提升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水库改扩建后总库容为1528×104m3,,死库容186.5×104m3。本次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大坝加高,在原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基础上,采取向下游加高培厚15.0m,坝顶加高到1495.00m。
(2)原导流输水洞改造,导流输水洞洞径2m,改造后总长为419m。
(3)**左岸泄洪排沙洞。
(4)**右岸溢**。
(5)拆除原溢洪道。
(6)下游防护工程。
工程规模属于Ⅲ等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总投资:工程总估算金额为58239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水库除险加固提升工程
联系人:高国文
联系电话:180****9775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创禹****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9****0269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