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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县遮岛镇南甸路14号,****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体工程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建成,并需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中心按照该要求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做出以下公示:
****实验室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5年6月29日竣工,于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进行调试,同步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待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投入正式运营。
现将该项目竣工及调试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特此公示!
****
2025年6月29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