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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210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市**区**路210号(涉及的主体建筑物为家纺大厦,共24层,本次3~23层拟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316 m2,地块**绿化带,南至轻工国际大厦,西至**路,北至新能源大厦。 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商铺、空地、****商铺,二楼为餐饮业,三楼及以上为办公区域)及其配套停车区域。地块内目前为****商铺,二楼为餐饮业,三楼及以上空置中)及其配套停车区域。本次家纺大厦3~23层拟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属于《****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文件中规定的从事过15类活动的疑似污染企业。 项目识别的疑似污染区域为地块内主体建筑物区域(存在配电间,经查询,配电间会使用变压器和电容器等,可能含多氯联苯等,同时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可能存在油类的跑冒滴漏等)、地块内可能受地块临近的**制笔零件一厂、中南橡胶厂影响的区域。 ****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如下调查结论: (1)本地块内所采集的土壤样品:pH值为8.45~9.12,共检出10种重金属(汞、砷、锑、钴、钒、铜、镍、铍、镉、铅)、2种挥发性有机物(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和石油烃(C10-C40)。所有检出因子的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本地块内所采集的地下水样品:pH值为6.8~8.0,共检出7种重金属(砷、铜、镍、锑、钴、钒、铅)、1种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钒、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值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铜、镍、锑、钴、铅、1,2-二氯乙烷的检出浓度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的结果及相关政策法规,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所有检出指标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安全利用条件,可作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