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5号)曲出告字[2025]5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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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5号) 曲出告字[2025]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5]5号)

曲出告字[2025]5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1968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县城****、**二街以东、 漳**街西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 并且 < 2

建筑密度(%):

≤22

绿化率(%):

35≤

建筑限高(米):

≤54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968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5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24BA0337

起始价:

708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0日 至 2025年7月21日 到 **市**区**西路66号金正海悦天地A座1706--2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7月21日 到 **市**区**西路66号金正海悦天地A座1706--2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7月22日15时00分****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建设规划条件
1.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1.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住宅首层可设置室外专有庭院,不计入绿地率,不办理产权登记。地上停车楼、非机动车车棚、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结合小区景观设置的连廊、亭子、风井、人防和地下车库出入口等,不大于6 平方米/户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容积率。住宅封闭阳台,按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阳台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起居室、餐厅、门厅等可设置挑空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

2.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二街,次出入口位于前**一路,小区采用人车分流,小区内不得设置地上停车位;

3.建筑退让前**一路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退让**二街道路红线15米,退让漳**街道路红线15米,(道路红线均为18米,依据《**市城市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红线25米以下退让道路红线15米)**间距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商业配套及公共服务用房面积必须满足小区居民**城公共服务要求。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不低于99平方米,社区快递驿站不低于30平方米,便民服务市场按不低于120平方米/1000人标准配建(根据出让后设计方案中的户数,按每户3.2人确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办理不动产证的,不计入容积率;鼓励增加嵌入式商业服务设施,可配建不超过项目地上建筑面积6%的商业规模。****审批局牵总负责验收、移交,其他****政府做好配合工作,移交必须达到基本使用(或者正常办公)标准;

5.机动车停车位(非机械式)须设置在地下,至少按户数1:1配建,应按停车位数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此基础上可通过建设机械停车位等方式进一步增加停车位数量;

6.****停车场地禁止设于地下,其中电动自行车按户数不低于1:1配建,并配备遮阳(雨)集中充电设施;

7.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8.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9.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10.未尽事宜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350180-2018)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1.规划设计方案需提****委员会批准。
(二)1、本宗地为有底价出让。2、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至合同金额 5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3、政府负责将电力接入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分界线100米内。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四)受让人在出让宗地范围外因施工等原因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66号金正海悦天地A座1706--2室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1****8074

开户单位:****财政局****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501********00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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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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