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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新增生物质锅炉项目
项目地址:**市**区汤山街道上峰镇双阜西路1号
项目概况:本次拟新增1台35t生物质锅炉,项目建成后现有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或转移使用。主要燃料:农作物秸秆制成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具有经济、节能、环保、可再生等优点。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顺工158****3008(环评单位)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