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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迁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岭山镇大环路3号2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亚****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址位于**市大岭山镇大塘村纵队路67号D栋一楼,现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要,项目拟进行迁改建,本次迁改建主要将粉碎工序更改为造粒工序,其余工序不变,且产品产量均不变。企业迁改建后厂址位于**省**市大岭山镇大环路3号2栋,占地面积6447.7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迁改建后总投资2050万元,环保投资103万元,年产水性固体丙烯酸树脂2700吨、水性丙烯酸乳液27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生产区清洁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暂存于零散废水储存区,****公司转移处理,不外排;项目纯水设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耗损;泵抽取、搅拌、反应、抽真空、造粒冷却、净味处理、降温搅拌、过滤、测试及检测产生的废气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切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收集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废气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用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控制车速等措施降低项目设备噪声影响。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中转物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运输槽车及其装卸管道在装卸时发生化学品泄漏。运营期间经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后,可有效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影响程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了本项目整个环评情况的网站公示、现场公示、登报公示等相关公众参与的程序,整个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本次公参过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5-06-29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