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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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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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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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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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基地,规模为存栏种猪1000头、育肥猪4500头。项目占地37.09亩,总建筑面积2.18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猪舍、母猪舍、隔离舍、附属用房、值班室及门卫室等。同时,配套建设车辆洗消池、环保处理设施、蓄水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场区道路、管网系统、变配电系统、安防及中央控制系统、饲养设备、饲料加工储存设施、运输器具等附属工程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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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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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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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的所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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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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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30 00:00至2027-07-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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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30 00:00至2027-07-0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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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应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应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2.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拟派项目人员均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专用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其中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3.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中选(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申请文件存在虚假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标)候选人或中选(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5.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6.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工程项目实际金额计算,计算方法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下浮3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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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7-****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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