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区域医疗建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审批
江西-吉安-吉水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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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污染防治
责任部门: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30 08:51:35
标 题: ****建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建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建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建设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建设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水田乡、醪桥镇、丁江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市环宇****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建设中心****中心建设,****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卫生院位于**县水田乡,正气路西侧、教育**侧(地理坐标为E115°5′47.047″,N27°26′13.717″),占地面积11117m2。

****卫生院位于**县醪桥镇城南,105国道东侧(地理坐标为E115°8′41.476″,N27°17′45.499″),占地面积6313m2。

****卫生院位于**县丁江镇城南,766县道东侧(地理坐标为E115°18′27.882″,N27°10′0.556″),占地面积11766.07m2。

项目属**工程,****卫生院床位45张、****卫生院床位30张、****卫生院床位80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各卫生院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并可****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水田乡、醪桥镇、丁江镇),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食堂油烟、NH3、H2S、恶臭。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水田乡、****卫生院设置1个灶头,油烟去除效率60%,****卫生院设置3个灶头,油烟去除效率75%,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经专用烟囱屋顶排放。

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采取加盖密闭措施,投加除臭剂,废气经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人员工作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运行和人员噪声对院区边界声环境的影响,院区边界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值可控制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4、固体废物:

水田乡、醪桥镇、****卫生院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污水站栅渣、污泥、医疗废物、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以合格容器密封保存,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医务活动中废包装材料由废旧**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各院区设置一座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建筑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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