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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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 项目名称 |
**市**路5号、龙舌坡75号、**大道4号、海甸四西路33号等6个资产分别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6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7月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评估 月租金(元) |
挂牌月租金(元) |
竞租保证金 (元) |
| 1 |
**市**路5号103铺面 |
25.93 |
2593.00 |
2593.00 |
5000 |
| 2 |
**市**大道4号车间一楼铺面 |
163.1 |
48930.00 |
48930.00 |
80000 |
| 3 |
**市海甸四西路33号铺面 |
110.91 |
8872.80 |
8872.80 |
15000 |
| 4 |
**市龙舌坡75号一楼铺面 |
121.83 |
12183.00 |
12183.00 |
20000 |
| 5 |
**市龙舌坡75号第2套间 |
42.5 |
637.50 |
637.50 |
1000 |
| 6 |
**市龙舌坡75号第3套间 |
43.43 |
651.45 |
651.45 |
1000 |
| 租赁期限 |
标的资产1—4号为5年; 标的资产5、6为3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为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度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1.标的4、5、6为空置状态; 2.标的1、2、3铺面现状为原租户使用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标的1、2、3设置原租户优先权,其余标的不设优先权 |
| 装修期 |
原租户成交,则无装修期。新租户成交,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 |
| 标的概况 |
1、**市**路5号103房,房屋坐落在**市**区**路5号1层103房。所处区域为**市老**,人口密度较高,是**市电动车销售的主要场所,商业价值较高,面临**市**路,可作为商业铺面使用,室内装修一般, 103房建筑面积为27.28平方米,套内使用面积为25.93平方米,该房产高出地面约三层台阶, 2、**大道4号车间一楼铺面,房屋坐落在**市**区秀华路33号。所处区****中心地带,商业价值较高,其中1楼可出租的建筑面积为163.1平方米,作为商业铺面使用。 3、海甸四西路33号铺面,房屋坐落在**市**区海甸四西路33号。所处区域为**市海甸老**,主要为仓库和住宅区,现仓库已拆除改造为绿地或住宅,人口密度一般,商业价值一般,33号铺面的使用面积为110.91平方米,室内一般装修标准。 4、**市龙舌坡75号一楼铺面、**市龙舌坡75号第2、3套间房屋坐落在**市**区龙舌坡75号。**市龙舌坡市场所处区域为**市老**,人口密度较高,商业价值较高,委估房产临街宽度仅5.01米,进深为46.50米,整体作为商业铺面使用受限较大,产权持有人将其前面部分划分为商业铺面,套内建筑面积为121.83平方米,后面部分划分为4间套间,其中第2套间和第3套间的套内建筑面积分别为42.5平方米、43.43平方米,室内基本装修。 5、具体情况详细《资产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与资产挂牌价相同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4月28日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4367X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资产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12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1)报名须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该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5、成交后,招租方负责对租赁资产进行清场清退工作,将租赁资产交付承租方使用。 6、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标的1、2、3如非原租户竞租成功,由招租方负责标的的清场工作,成交后如7个自然日仍无法将铺面交付给新的承租方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由此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资产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出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出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7月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5年7月8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踏勘确认书》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签字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并摁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 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每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市**路5号103铺面公开招租 |
2025年6月24日 9:00 |
2025年7月9日 9:00 |
50 |
120秒 |
| 2 |
**市**大道4号车间一楼铺面公开招租 |
2025年7月9日 9:10 |
500 |
120秒 |
| 3 |
**市海甸四西路33号铺面公开招租 |
2025年7月9日 9:20 |
100 |
120秒 |
| 4 |
**市龙舌坡75号一楼铺面公开招租 |
2025年7月9日 9:30 |
100 |
120秒 |
| 5 |
**市龙舌坡75号第2套间公开招租 |
2025年7月9日 9:40 |
50 |
120秒 |
| 6 |
**市龙舌坡75号第3套间公开招租 |
2025年7月9日 9:50 |
50 |
120秒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租赁合同》 4、《踏勘确认书》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 ****8010、孙女士 ****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2.海****服务中心窗口:**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交易中心6号窗口:**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