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马校区**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项目
采购需求:****宿马校区**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及运营,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该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履约能力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
5、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及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的相关截图。
7、投标文件一律密封,密封口应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闭。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3)开标地点:****(银河三路518号)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中标原则:一轮报价(报价不高于预算金额),遵循经评审后最低价中标原则,现场宣布。
八、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毕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全款。
2、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示结束,签订合同后14日内完成项目。
3、****学校的**过程中,如果建设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公司的**。****公司自行承担。
5、学校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己需要,可以实地勘察情况并核实详细采购清单进行合理报价。综合报价应包含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安全措施费、材料费、管理费、税金、劳保、建筑垃圾外运等一切费用。
6、未尽事宜将依《****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准。
| 1.名称:电力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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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名称:电力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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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营要求(本项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内,根据以下要求据实结算)
(1)平台服务费 :按终端收取,交流充电终端 200 元/年/个。
(3)充电用户支付充电费用时的手续费(实际结算总金额的6‰)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