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段(伶俐阀室)独立地块详细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壮族自治区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四)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为满足伶俐阀室项目用地核发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的需要,特编制《**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段(伶俐阀室)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二)用地布局。本项目主要建设天然气阀室(性质为:截断阀室),在用地性质上规划为供燃气用地(1304),北侧布局为阀室区,南侧布置为放空区。同时,项目周边20 米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物。
(三)地块管控。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1304),用地面积1128.25 ㎡,容积率≤0.8,建筑密度建≤20%,建筑高度≤12 米。场地主要以硬化为主,周边进行绿化点缀,并应满足安全、卫生、防噪等要求,本次规划中不作具体控制。
具体规划内容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30日至7月29日。
五、公示地点
(一)**市**区门户网站(http://www.****.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然**管理-规划管理”栏。
(二)****公告栏(祥宾路1-1号琅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四楼)。
(三)南****人民政府公告栏。
(四)**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6月30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市**区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至7月29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规划股(联系电话:0771-****218,邮寄地址:祥宾路1-1号琅东村六组68****农贸市场******局****办公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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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
| 1公示牌:《**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段(伶俐阀室)独立地块详细规划》.pdf 2公示牌:《**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管道工程**段(伶俐阀室)独立地块详细规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