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原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管委会批准,****在****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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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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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 |
渭惠路以北,东环路以东**铁路以南 |
工业用地 |
净面积150亩 |
≥1.0 |
≥40 |
≤20 |
50 |
7281.69万元(总价款) |
7281.69万元 |
现状 出让(含地面建、构筑物) |
备注:挂牌起始价以投资项目决策工作会纪要为准。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00时至2025年7月11日17:00时,地点在****。
三、竞买人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1、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7月9日,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7:00时。竞买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五、竞买人的确定原则:
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其他事项:
1、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30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户 名:杨****储备中心资金收缴专户
开户行:****公司**自贸试验区杨凌片区支行
账 号:102****38904
2、户 名:杨****储备中心资金户
开户行:建行**区支行
账 号:610********800000431
3、户 名:杨****储备中心土地储备资金专户
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 号:270********010****2450
4、户 名:杨****储备中心
开户行:****银行杨凌****示范区分行
账 号:203********100****99581
九、联系方式:
****(杨凌**路东段**)
****(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系人:高朝国 联系电话:029-****2644
王彦玲联系电话:029-****6305
**** ****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