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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大件(含园林)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县大件(含园林)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县**镇涝港村(安****发电厂内)。
(4)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4日
(6)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7)联系方式:潘经理,136****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