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725MB****256U | 建设单位法人:孟建莉 |
| 孟建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菏****政府驻地北150米处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菏****政府驻地北150米处 |
| 经度:115.****361111 纬度: 35.726****2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菏郓环审〔2024〕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000 |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725MB****256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725MB****256U | 验收监测单位:铭舜(山****公司 |
| ****1700MA3MNKAT3H | 竣工时间:2019-03-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50531BFjn2 |
| 、该项目为**项目,补办环保手续,已经建设投入运营,2024年3月12****环境局****大队五中队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已投资14000万元在**省菏****政府驻地北150米处(E115°57’48.010",N35°43’34.850"),建设了“****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3月建成运行。用地面积9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760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3层门诊楼,2栋3层病房楼,1栋3层综合化验楼,1栋2层医学影像楼,2栋1层职工宿舍,购置CT、DR、超声诊断仪、数字化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该项目设置医疗床位80张,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80 张,建成后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为**项目,补办环保手续,已经建设投入运营,2024年3月12****环境局****大队五中队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已投资14000万元在**省菏****政府驻地北150米处(E115°57’48.010",N35°43’34.850"),建设了“****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3月建成运行。用地面积9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760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3层门诊楼,2栋3层病房楼,1栋3层综合化验楼,1栋2层医学影像楼,2栋1层职工宿舍,购置CT、DR、超声诊断仪、数字化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该项目设置医疗床位80张,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80 张,建成后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为**项目,补办环保手续,已经建设投入运营,2024年3月12****环境局****大队五中队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已投资14000万元在**省菏****政府驻地北150米处(E115°57’48.010",N35°43’34.850"),建设了“****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3月建成运行。用地面积9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760平方米,其中包括:建设1栋3层门诊楼,2栋3层病房楼,1栋3层综合化验楼,1栋2层医学影像楼,2栋1层职工宿舍,购置CT、DR、超声诊断仪、数字化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该项目设置医疗床位80张,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经核实,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80 张,建成后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厂址、工艺不变、原辅材料等不变。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以下要求: 1、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门诊医疗废水以及病房废水,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项目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门诊医疗废水以及病****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污泥沉淀池”处理工艺,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37/596-2020)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和****处理厂接收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2、****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NH3、H2S****处理站密闭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净化效率>80%),经1根15m排气筒DA001 排放;运营期有组织臭气浓度、NH3、H2S 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排气筒15m,臭气浓度(无量纲)<2000,NH3≤4.9kg/h,H2S<0.33kg/h)。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净化效率≥90%),通过1根楼顶1.5m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1、表3小型标准(即油烟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净化设施去除效率≥85%)。 ****处理站密闭及项目区、厂界绿化,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NH3、H2S 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10,NH3≤0.2mg/3,H2S≤0.02mg/m3)。 3、做好该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医院药房产生的纸盒、药箱等一般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医院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医院日常产生的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给相关部门许可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4、落实噪声污染纺织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增加防震、消声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5、落实环境管理、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项目涉及的风险源制定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以落实,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特别要加强各原辅材料储存的生产管理,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排放口pH7.20-7.28,化学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41mg/L、39mg/L,氨氮的日均值分别为9.77mg/L、9.58mg/L,悬浮物的日均值分别为8mg/L、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日均值分别为12.4mg/L、12.4mg/L,总氮的日均值分别为14.9mg/L、14.4mg/L,总磷的日均值分别为2.05mg/L、2.03mg/L,氟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1.21mg/L、1.26mg/L,动植物油的日均值分别为1.15mg/L、1.08mg/L,石油类的日均值分别为1.34mg/L、1.38mg/L,挥发酚的日均值分别为0.118mg/L、0.11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日均值分别为1.52mg/L、1.61mg/L,氰化物的日均值分别为0.151mg/L、0.149mg/L,粪大肠菌群的日均值分别为117MNP/L、113MNP/L,总余氯的日均值分别为1.11mg/L、1.05mg/L,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pH:6-9无量纲,石油类:3mg/L,悬浮物: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mg/L,动植物油:15mg/L,挥发酚:0.5mg/L,氟化物:20mg/L,化学需氧量:120mg/L,氨氮:25mg/L,总磷:5mg/L,总氮:7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氰化物:0.5mg/L,粪大肠菌群数:500MNP/L,总余氯:8mg/L)。 污水处理站对化学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4%、85%,对氨氮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4%、62%,对悬浮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9%、77%,对五日生化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7%、58%,对总氮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0%、51%,对总磷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4%、66%,对氟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4%、84%,对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5%、56%,对石油类的去处效率分别为62%、61%,对挥发酚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0%、72%,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8%、77%,对氰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2%、60%,对粪大肠菌群的去除效率分别为59%、57%,对总余氯的去除效率分别为41%、45%。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2025.****.26~2025.****.27****处理站排气筒中氨排放平均值分别为1.35mg/m3、0.0016kg/h,1.40mg/m3、0.0017kg/h;硫化氢排放平均值分别为0.231mg/m3、0.00028kg/h,0.251mg/m3、0.00030kg/h;臭气浓度排放平均值分别为416无量纲、460无量纲;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中油烟的排放平均值分别为0.53mg/m3、0.52mg/m3,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小型规模限值要求(油烟≤1.5mg/m3)。 废水处理站排气筒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氨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6%、96%,对硫化氢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7%、97%。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氨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5mg/m3、0.15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硫化氢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5mg/m3、0.016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甲烷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0273%、0.00246%,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氯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8mg/m3、0.08mg/m3,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臭气浓度未检出,均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氨≤0.2mg/m3、硫化氢≤0.02mg/m3、甲烷≤1%、氯气≤0.1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本项****医院药房产生的纸盒、药箱等一般废包装物;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医院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医院日常产生的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食堂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和厨余垃圾;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医院药房产生的纸盒、药箱等包装物均为外包装材料,不沾染药物产生量为1.0t/a,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不堆积;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0.33t/a(活性炭+吸附废气),公司经收集后将其统一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餐厨垃圾产生量为2.9t/a。属于生活垃圾范畴,经收集后将其统一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31.4t/a,经收集后将其统一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其中危险废物为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类,产生量为13.4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831-002-01损伤性废物、831-003-01病理性废物、831-004-01化学性废物、831-005-01药物性废物);医院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废液产生量为0.25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5-01);医院日常产生的废药物药品产生量为0.3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5-01);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和污泥产生量约13.0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化粪池产生的污泥产生量为2.8t/a,危废代码(HW01医疗废物,831-001-01感染性废物);该部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4.5医疗废物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理收集后,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验收监测期间****建设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3.1dB(A)、43.6dB(A),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3.8dB(A)、46.2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加强了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配套了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了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了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项目投入运行后会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报告表所述环境监测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各类污染源、厂界噪声等的监测。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单位应完善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属于补办的环评手续。该项目2018年05月开始建设,直至2019年03月项目建成,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设置医疗床位80张,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该项目所在厂区于2022年05月21日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登记,许可证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试生产,满足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建设内容为设置医疗床位80张,达到年接诊量约21900人次的能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未发生重大变动。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中二级标准 | 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能力50m3/d;化粪池;医疗废水、病房废水和****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隔油池、化粪池等。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DB37/596-2020) | 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