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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发改审〔2025〕317号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关于**区渠口镇水源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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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渠口镇水源整治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区渠口镇水源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渠府函〔2025〕29号)收悉。****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区渠口镇水源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区渠口镇水源整治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5-500154-04-05-431923。
四、建设地点。渠口镇毛坪村、**村、铺溪村、双丰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水源工程8处、渠堰2.38km、连通管道10km、**防旱池5口及配套设施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11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相关事项。接此批复后,请按《****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实施细则的通知》(**府发〔2023〕12号)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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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