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新能源电力比重偏低,其中七台****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
二、整改目标:
1.促进七台****公司复产。
2.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新能源电力比重达到25%以上。
三、整改措施:
1.鼓励七台****公司加大燃料收储,2025年年底前复产复工。
2.2025年12月底前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
3.推动****电站项目抽水蓄能120万千瓦前期工作,2026年开工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积极鼓励七台****公司加大燃料收储力度,****公司已于2025年5月复工复产,预计2025年发电量1.1亿千瓦时。
2.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持续优化用能结构,2025年**县风力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可达50万千瓦(分别是**双星-****风电场2025年预计发电量为1.32亿千瓦时;**县200MW风电项目2025年预计发电量为3.56亿千瓦时;**县250MW风电项目2025年预计发电量为1.13亿千瓦时)。
3.积极推动****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目前项****总院出具的三大专题审查意见,已完成移民编制大纲,正在进行“封库令”的申请工作和可研阶段平洞现场勘测工作,“封库令”****政府****政府,力争2025年底前取得核准并开工建设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410
八、受理地址:**省**市**县**街道**路94号**县广源写字楼1号楼5****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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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