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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在能源消耗方面,每万元GDP能源消费量高于全省0.8吨标准煤的平均水平,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依然达到6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已批复风电项目建设,持续减少煤炭能源消费占比。
三、整改措施:推动**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示范项目2024年12月末竣工投产、250MW风电项目2025年7月末竣工投产。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成立项目建设推进服务专班,采用“三级包保”机制全力协调项目建设工作。多次召开项目推进会,推动解决用地审批、环评、水土保持、开工许可等多项前期审批工作。专班常态化深入项目建设现场,疏通协调解决项目单位用工、用料等项目建设堵点难点,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底并网发电,**县200MW和2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5年6月全部并网发电。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县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410
八、受理地址:**省**市**县**街道**路94号**县广源写字楼1号楼5****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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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