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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学校有限公司申办“**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所提供的材料中:“**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合**消备凭字〔2021〕第0039号,落款为“****建设局消防备案专用章(新站区)”的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经核查,该编号备案凭证****发展局核发。****旅游厅、****教育厅关于《**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皖文旅发〔2021〕81号)文件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培训机构核准书的,对原取得的培训机构核准书,予以撤销。
现决定撤销**艺****学校有限公司编号为****的**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原件见附件)。公示日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8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向本机关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7120
通讯地址:**市文忠路999号
邮箱:****@qq.com
公示机关:****发展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