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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能源 |
| 村庄规划 |
| 2025-06-30 10:41:47 |
| **县江镇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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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江镇镇 |
| 【批后公告】《**县江镇**镇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
《**县江镇**镇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5年6月20****政府批复(政秘〔2025〕64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以江镇村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国土空间为规划范围,总面积671.7946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江镇镇综合服务核心村。
形象定位:河畔沃土,综服核心。
发展目标:通过全域田、宅、林、水、产、景的全要素构建,使江镇村发展成为:江镇镇城镇发展扩展板块、**县田园景区的新农旅模式农创村。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镇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江镇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2个、稳定型8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江镇村划分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213.6136公顷调整为235.7875公顷,增加22.1739公顷;林地由198.8766公顷调整193.6868公顷,减少5.1898公顷;草地减少15.868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4.5294公顷调整为5.0071
公顷,增加0.477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由54.1801公顷调整为55.6964公顷,增加1.5162公顷;****基地由39.1775公顷调整为39.3913公顷,增加0.2138公顷;教育用地增加6.7279公顷;工业用地增加0.530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0.5437公顷;规划用途留白6.4264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07.5261公顷调整为104.6627公顷,减少2.8634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根据江镇村农业产业的空间分布特征以及现状农业产业基础条件,基于交通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在布局上考虑依托重要交通线,并结合社会经济状况,按照空间邻近性、整体性、系统性、有机性的空间组织原则。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片区、多点”的产业结构:
“一心”:****中心;
“两轴“:村庄发展轴,生态发展轴;
“三片区”:生态林业种植片区,现代农业生产片区,生态水域发展片区;
“多点”:****基地,田园观光,农副产品加工,特色农家乐,精品民宿……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6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18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本村耕地保有量235.787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7.357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本村无园地。
3.林地:本村林地193.686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本村草地面积17.181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湿地:本村湿地面积40.0058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5.007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39.3913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7279公顷,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教育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无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0.5903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仓储用地:本村无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2.6658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0.2004公顷。主要用于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及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5437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广场。
15.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1.1636公顷,主要用于本村集中安置的墓地。
16.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6.4264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104.6627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水库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本村无其他土地。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 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规模 | 建设时限 |
|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 农用地整理 | 引导现状坑塘水面复垦,梳理现状其他草地、林地、设施农用地,开发耕地 | 41.5090公顷 | 2024-2027 |
| 建设用地整理 | 近期203范围内非建设用地复垦 | 3.2433公顷 | ||
| 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包括教育用地、广场用地、留白用地、公路用地 | 34.7779公顷 | |||
| 盘活村庄内部闲置土地, 用于村民安置、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建设 | 4.4306公顷 | |||
| 生态修复 | 林地修复 | 居民点周边林地修复 | 5.2249公顷 | |
| 河流水面修复 | 河流水面修复整治 | 26.7598公顷 | ||
| 坑塘水面修复 | 坑塘修复 | 2.1405公顷 | ||
| 内陆滩涂修复 | 内陆滩涂修复 | 17.5373公顷 | ||
| 产业发展 | 工业用地 | 规划工业****加工厂房 | 0.5903公顷 | |
|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 | 污水处理 | 现状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居民点各**一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三格式化粪池,污水管网铺设 | 10处 | |
| ****广场 | 提升型、稳定型居民点各**一处健身活动场地 | 10处 | ||
| 公厕 | 提升型、稳定型居民点各**一处 | 10处 | ||
| 垃圾治理 | 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增设分类垃圾箱,在保留自然村按照5-10户/个增设垃圾桶 | 全村 | ||
| 道路交通设施 | 道路畅通工程 | 规划保留自然村内部巷道路名硬化提升及通村道路修缮 | 全村 | |
| 停车场建设 | 提升型、稳定型居民点各**若干停车位 | 10处 | ||
| 农房改造 | 现有农房改造 | 保留居民点的住房改造 | —— | |
| 人居环境整治 | 卫生改厕 | 消除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和旱厕,确保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以上 | 全村 | |
| 饮水安全巩固提提升 | **县城乡一体化供水, 完善给水管道铺设 | 全村 | ||
| 水塘清淤整治 | 对保留的水塘清淤复绿,居民活动频繁区域设置游园步道 | 保留 | ||
| 村庄绿化美化 | 结合村庄实际,在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村庄周围、村内公共场所及重要节点等地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达到”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50%,村庄建成区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目标。 | 提升型、稳定型居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