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通告

审批
河北-石家庄-晋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关于申报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
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27

根据《****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审查确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审查确定条件。
(一)企业资质。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社,应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服务企业等级证书(一级)》。
(二)拆解人员。应具有专业拆解处置人员2人以上,其专业能力应能达到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并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岗位应持证上岗。
(三)场地建设。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包括拆解和储存场地),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 ㎡。拆解区及拆解后物料储存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储存控制区功能设计符合拆解能力,标识明显,具有防风、防雨功能。拆解车间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通风、光线良好,地面硬化,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应硬化并防渗漏。拆解车间消防设施齐全,应有足够的安全通道、紧急照明及疏散标识。拆解区环境噪声限值应符合三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拆解企业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址合理。
(四)设备设施。应具有电子产品拆解操作台、电脑、监控摄像头、相机、存储硬盘、绝缘工具、电动拆解工具、吊装天车等设备。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服务企业等级证书(一级)原件、复印件;
******社)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拆解人员、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人员,国家有持证上岗规定的岗位资质证。
(五)场地合法拥有证明;
(六)场地、拆解场地、存储场地照片;
(七)拆解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八)应具有的设施设备拥有证明及设施设备照片。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27日 2025年7月4日。申报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服务中心(**市通达路西32号),联系电话:****6248。
****
2025年6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