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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阳光公寓8#楼项目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的批复
****学院:
你单位的易地建设申请报告收悉,经核实市资规局审核通过的规划总平面图,在**省**市**区**南路与新科街交汇处东南角建****学院阳光公寓8#楼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16230.33㎡,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11.52㎡。因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m2,****政府令第297号第十八条,同意该项目采取易地建设。请按照人民防空通信建设规划,在该建筑物顶层预留警报设施专用房,并按人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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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