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赤岭路、新开铺、桂花坪等街道规划评估及****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CS-F202****70023-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雀园路26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坡西路348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1.现状情况梳理 对片区范围内人口、经营性用地开发、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梳理,形成片区现状调研报告。 2.规划实施评估 (1)规划实施度评估:通过控规依据图与电子地形图、三调土地现状图等叠加,对控规所规划各项设施的实施程度进行逐一评估,形成片区规划实施程度评估结论。 (2)存量用地梳理:结合区域内城市更新项目、现状土地建设情况以及规划用地方案,对区域范围内存量可再开发用地进 行梳理。 (3)奥体**周边用地研究:结合现状地籍权属、土地建设情况、控规依据图等基础资料对奥体****大道以**域**区管辖用地进行研究分析。 3. 规划研究分析 对规划设施未实施原因以及规划建设难度进行分析评估,并就未来规划设施实施落地提出可行性建议。 4.近期建设规划 根据区域建设时序计划、人口聚集密度、设施需求量预测及建设项目规划实施难度等因素,统筹铺排各项服务设施建设时序和存量用地开发建设时序,并根据项目开工时序,合理安排近期项目建设计划。 2.人员配置要求按照甲方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人员配置,并接受甲方监督。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按照甲方及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设施设备配置。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1717def7060b4138b008d9df79b52f41 538000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1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9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研究成果通过专家咨询会后15个工作日内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7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研究成果通过区长办公会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0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左家塘支行(****:430********052500877)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6-15 —— 2026-06-14 五、服务地点 **市内。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约定乙方须交付的成果按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规定:
(1)规划说明书:对规划的总体构架、现状梳理、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以及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阐述。 (2)图集:从实际操作、建设计划铺排等方面体现规划意图。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验收方法:根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执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按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2)乙方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乙方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乙方须进一步保证,甲方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甲方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甲方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由甲方出具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划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逾期的,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工作量达全部工作量30%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6、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于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等,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7、乙方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和调整,甲方对此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8、乙方应当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委托事项,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无正当理由逾期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应收设计费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任一项委托事项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乙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约定拒不修正或修正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或相关部门评审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7、乙方对设计完成的成果享有著作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且不得用于第三方设计或其它项目设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9、本协议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及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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