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大新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单位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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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单位报名的公告
2025-06-30 11:20

****关于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单位报名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新财采202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单位进行报名公告,****公司(企业)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 2025年**县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服务,定位预警监测采样任务由自治****保护站通过**农用地环境调查管理系统(简称系统App)下达,**县点位数共74个。

三、项目预算金额4.1万元。

四、工期要求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采购服务内****公司(企业)。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公司,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7月1日至 2025年7月8日止,每日上午8:00- 12:00 ,下午3:00 - 6:00 (**时间)。

(二) 报名地点:****大院内****保护中心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并注“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

联系人及电话农以勇 0771-****922

地址**县养利中路450号

监督部门:****检查委员会、****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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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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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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