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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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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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价格行为规范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各机构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合理定价:依据燃油机动车、新能源机动车(含油电混合、纯电动等)的结构差异,科学设置检测收费项目,严禁对未实际提供的服务收费;结合检测成本与市场供需,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强化自律:主动规范价格行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管理

各机构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1.公示要求:在经营****服务大厅入口、业务办理窗口),通过电子屏、价目表等方式公示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及投诉电话,确保价目清晰、内容真实、标识醒目。

2.禁止行为:不得混合标价或捆绑销售,尤其不得将“尾气检测费”等与纯电动汽车无关的项目纳入“年检费”;价格调整时须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严禁在标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严禁实施价格违法行为

各机构不得从事以下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1.相互串通或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操纵检测收费价格;

2.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收费异常上涨;

3.通过误导性标价、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

4.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在标价外变相加价收费;

5.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公示内容与实际收费不符;

6.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自查自纠与监督管理

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机构须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强化行业自律。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通过信用公示、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通过12315、12345热线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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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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