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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30
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门诊部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名 称:****
类 别:口腔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郭英
主要负责人:彭慧玲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4张
机构选址:**市**区梅**街道近湖二路1号湖墅嘉园三期B地块G4、G5栋-104、-105号
诊疗科目:口腔科
公示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
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处****服务处) 电话:0731-****9112
联系地址:**市**区杜鹃路1060****卫生中心B区422室
****委员会卫生健康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