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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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头镇河道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6-30 09:20
项目编号: XZP202****700268
项目名称: 湾头镇河道管护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湾头镇河道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5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湾头镇河道管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5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8.5万元/年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服务范围及内容:湾头镇境内目前共有12条属镇管护河道:廖家沟(管护长度 350米)万福河(管护长度800米)、**河(管护长度 1200 米)、韩家河(管护长度1200米)、大汪河(管护长度900 米)、壁虎河(管护长度1800 米)、古邗沟(管护长度800米)、京杭大**(管护长度1000米)、避风塘(管护长度500米)、湾头河(管护长度1100米)、方跳河(管护长度1200 米)、桑家河(管护长度790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 范围 |
湾头镇河道管护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6-30 00:00 至 2025-07-04 23:59 |
| 获取方式 |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0 15:00 |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10 15: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捷宏****公司****公司开标室(**市开发东路1****中心7楼702室)标书代写 |
其他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7.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80****1858)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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