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天门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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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
建设内容及规模征地24823.86平方米,**厂房、仓库、宿舍、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粉碎机、烘干机、燃料成型机、冷却机、产品包装机等设备约100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年产值约3700万元。
建设地点**省-**市 ****开发区**路320号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能源/生物能源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
建设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经济开发区**路320号
邮政编码431700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是否受理受理时间2025-06-30
公告开始日期2025-06-30公告结束日期2025-07-04
公示名称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环境局 电话:0728-****800 通讯地址:****门市陆羽大道东10****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B01、B02
公示部门****环境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废气:项目运营期车间破碎、粉碎、制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通过加强车间密闭、车辆密闭运输和卸料、设置水雾降尘装置等措施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送至屋顶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 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流通过厂区化粪池进一步处理后,经市****门市****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设置合理的平面布局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分散式收集桶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给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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