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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 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如有异议,可向****或我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梁金丰/180****6780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柯通/131****5856
地址:****市西堤三路2号第2幢2单元101房
邮箱:****@163.com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