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原东部三镇区划调整划转基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政厅相关同意区划****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10月1日起,**县老洲镇、陈瑶湖****机关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至**。
一、关于划转基数确定。鉴于东部三镇划转基数经双方协商一致,****政府相关会议明确,为维护财政体制的严肃性,东部三镇划转基数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一是区划调整划转基数系**通行做法。根据《预算法》和财政管理体制相关规定,区划调整相应的财政支出基数需同步划转,这是法律规定和**通行做法的必然要求。二是双方基于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划转基数。按照“尊重事实、现状移交”的总体要求,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划转的人员经费和经常性事项支出基数由**县与**充分磋商,经多轮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先后分三批次进行盖章确认。三是政府层面明确划转基数及后续相关事宜。市政府层面明确**县将与**已达成一致意见并盖章确认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基数划转至**,考虑**县现状,对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基数以资金形式直接划转到位,2020年及以后年度通过市级结算办理。
二、划转三镇支出现状。划转基数的确定是按照划转时点确定的存量支出基数,划转后提标扩面等支出增量部分均由划入方承担。经了解,东部三镇划转后,**年支出增加超3亿元,远超划转基数。同时,在划定补助基数之后,2019****政府债务系统,调整划转三镇欠**县一般债务,2023年债务到期后已由**代为偿还。
三、市级持续加大**县补助。近年来,市财政在**税源支撑不足、骨干税源增量有限及自身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持续加大对**县补助,用于支持**县民生保障和推进乡村**。初步统计2020年-2024年,共计补助**县18.9亿元。一是支持民生事业改善。经了解,省内大多数地市在省级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筹措上,涉及市、县配套,一般由县财政自行承担。市本级2024年仅社会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计生奖扶三项补助**县0.8亿元。同时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市级给予**特定政策倾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市财政2021-2024年累计下达**县市级衔接乡村**资金3.6亿元,主要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2025年,市级已安排**县衔接乡村**0.8亿元,继续支持**县衔接推进乡村**。
近年来,市级层面多次提及提振**工业经济,做优做**能源汽车、临港产业,大力发展铝基新材料等,充分显示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当中的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对**的关心和厚爱。下一步,****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三保”、经济建设等方面将持续加大对**的政策扶持力度。同时在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或行政区划调整中积极**有关部门帮助**县向上争取,进一步加大**县造血功能,为支持**加快发展提供外在动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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