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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77245U | 建设单位法人:彭** |
| 曹辰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市**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
| ****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喷砂、涂装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2-C3512-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港保税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
| 经度:117.7633 纬度: 38.93484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3 |
| 津保审环准〔2024〕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677245U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0 |
| 3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7724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677245U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6MA05P1TX58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315712.pool8-site.****.cn/dz_details.html?id=1852 |
| 改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用于四期项目管材组块的喷砂、涂装,管材用量同四期项目为2700t/a,每吨管材喷涂面积约15m2,总喷砂涂装面积约40500m2/a。管材组块表面经喷砂、涂装处理,经总装试压完成后为产品,由于部分客户需要,需对部分产品管道内部增加酸洗、钝化工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酸洗预计柠檬酸用量1t/a,钝化预计亚硝酸钠用量0.5t/a、氢氧化钠用量1.5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用于四期项目管材组块的喷砂、涂装,管材用量同四期项目为2700t/a,每吨管材喷涂面积约15m2,总喷砂涂装面积约40500m2/a。管材组块表面经喷砂、涂装处理,经总装试压完成后为产品,由于部分客户需要,需对部分产品管道内部增加酸洗、钝化工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本项目酸洗预计柠檬酸用量1t/a,钝化预计亚硝酸钠用量0.5t/a、氢氧化钠用量1.5t/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砂涂装工艺:喷砂-调漆-喷漆-燃气加热烘干 酸洗、钝化工艺:酸性-中和-钝化 | 实际建设情况:喷砂涂装工艺:喷砂-调漆-喷漆-燃气加热烘干 酸洗、钝化工艺:酸性-中和-钝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4#喷砂车间:喷砂过程粉尘通过喷砂除尘系统的2套“迷宫式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大部分送回车间,少部分废气经26m高排气筒P16排放。 钢砂回收丸尘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引风管引至砂回收系统配套的1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P17排放。 (2)4#涂装车间、5#涂装车间:喷漆和晾干工序均在密闭涂装车间内进行,涂装车间采用全室引风的微负压条件进行捕集,各涂装车间废气分别经各自的1套“干式漆雾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P18排放。催化燃烧装置配备带低氮燃烧器的燃烧机,燃烧机废气经排气筒P18排放。 (3)调漆房:调漆位于密闭调漆房内,采用全室引风的微负压条件进行捕集,调漆废气经调漆房自带的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与涂装车间处理后废气经1根排气筒P18排放。 (5)涂装车间冬季供热燃气加热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4根24m高排气筒P19、P20、P21、P2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高噪声采用低噪声机型、隔音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1)总装场地酸洗时产生的废酸液、钝化时产生的废钝化液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调漆、涂装车间喷漆及有机废气治理产生的漆渣、废滤材(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沸石、以及废油漆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喷砂车间废钢砂、除尘器收尘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4#喷砂车间:喷砂过程粉尘通过喷砂除尘系统的2套“迷宫式除尘+滤筒除尘”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大部分送回车间,少部分废气经26m高排气筒P16排放。 钢砂回收丸尘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引风管引至砂回收系统配套的1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P17排放。 (2)4#涂装车间、5#涂装车间:喷漆和晾干工序均在密闭涂装车间内进行,涂装车间采用全室引风的微负压条件进行捕集,各涂装车间废气分别经各自的1套“干式漆雾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31.5m高排气筒P18排放。催化燃烧装置配备带低氮燃烧器的燃烧机,燃烧机废气经排气筒P18排放。 (3)调漆房:调漆位于密闭调漆房内,采用全室引风的微负压条件进行捕集,调漆废气经调漆房自带的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与涂装车间处理后废气经1根排气筒P18排放。 (5)涂装车间冬季供热燃气加热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4根24m高排气筒P19、P20、P21、P2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高噪声采用低噪声机型、隔音间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 (1)总装场地酸洗时产生的废酸液、钝化时产生的废钝化液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调漆、涂装车间喷漆及有机废气治理产生的漆渣、废滤材(含漆渣)、废活性炭、废沸石、以及废油漆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喷砂车间废钢砂、除尘器收尘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
| (1)优化了4#喷砂车间迷宫式除尘器结构,提高了迷宫式除尘效率,治理设施不再设置旋风除尘工艺,变更为“迷宫式除尘+滤筒除尘”。其他无变化 (2)为了排污口规范化能够满足规范要求,排气筒P18高度由26m变更为31.5m。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危废暂存间、调漆房及涂装车间内均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连锁自动监测报警仪、防爆轴流风机等监控泄漏和预防火灾爆炸,设感温火灾探测器监控初期火险。车间天然气总管、各燃气加热炉和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管道均设置电磁阀,内燃气加热炉、催化燃烧装置区域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并连锁自动关闭电磁阀,设置了分级手动切断阀。同时油漆库和危废暂存间防爆轴流风机出口设置事故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发生事故后可开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和****中心低、四周高,中心位置设置收集口,并与室内泄漏收集池(有效容积为6m3)相连,泄漏物可自流进入收集池。油漆库和危废间室外周边设置收集沟,并与室外泄漏收集池(总有效容积为12m3)相连。厂区内分区设置雨水管网,设置6个雨水排放口,均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安装了手动闸阀。 2、地下水及土壤 (1)喷砂车间、涂装车间、调漆房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2)油漆库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3)危废暂存间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并满足GB 18597-2023防渗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危废暂存间、调漆房及涂装车间内均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连锁自动监测报警仪、防爆轴流风机等监控泄漏和预防火灾爆炸,设感温火灾探测器监控初期火险。车间天然气总管、各燃气加热炉和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管道均设置电磁阀,内燃气加热炉、催化燃烧装置区域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并连锁自动关闭电磁阀,设置了分级手动切断阀。同时油漆库和危废暂存间防爆轴流风机出口设置事故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发生事故后可开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和****中心低、四周高,中心位置设置收集口,并与室内泄漏收集池(有效容积为6m3)相连,泄漏物可自流进入收集池。油漆库和危废间室外周边设置收集沟,并与室外泄漏收集池(总有效容积为12m3)相连。厂区内分区设置雨水管网,设置6个雨水排放口,均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安装了手动闸阀。 2、地下水及土壤 (1)喷砂车间、涂装车间、调漆房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2)油漆库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3)危废暂存间地面经防腐蚀、防渗漏、防流散处理,并满足GB 18597-2023防渗要求。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7274 | 0 | 0 | 0 | 0 | 5.727 | 0 | |
| 6.1828 | 0 | 0 | 0 | 0 | 6.183 | 0 | |
| 0.8903 | 0 | 0 | 0 | 0 | 0.89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449 | 0.155 | 0 | 0.0108 | 0 | 0.189 | 0.14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025 | 0.936 | 0 | 0.4025 | 0 | 0.936 | 0.534 | / |
| 1 | 喷砂粉尘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碳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 | 本项目喷砂工序在封闭喷砂车间(4#喷砂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喷砂废气采用全室通风的方式进行收集,车间按微负压设计,采用2套“迷宫式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对喷砂废气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尾气大部分作为补风返回车间,少部分尾气经26m高排气筒P16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16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砂回收粉尘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碳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 | 本项目砂回收皮带机位于封闭的地下,斗式提升机、尘丸分离器、储砂箱均密闭设置,皮带机机头转运、斗式提升机提升、丸尘分离、储砂箱储砂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收集管道负压收集,采用1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设施对砂回收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经26m高排气筒P17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17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涂装工序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表3燃气炉窑排放限值;调漆、涂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TRVOC(排气筒P18)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表面涂装“调漆、喷漆、晾干等工艺”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乙苯、乙酸丁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 本项目调漆工序在封闭调漆房内进行,产生的调漆废气采用全室通风的方式进行收集,调漆房按微负压设计,配套设置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对调漆废气进行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31.5m高涂装车间排气筒P18排放。本项目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封闭涂装车间(4#、5#涂装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喷漆、晾干废气采用全室通风的方式进行收集,车间按微负压设计,每个涂装车间设置1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净化设施,对喷漆、晾干废气进行处理,净化后的两涂装车间尾气经31.5m高涂装车间排气筒P18排放。净化设施的催化燃烧装置预加热热源由自带的燃烧机燃烧天然气提供,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燃烧废气进入催化燃烧装置,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18颗粒物、酚类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与P17颗粒物的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标准限值要求;乙酸丁酯、乙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SO2、NOx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15)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低氮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15) | 本项目每个涂装车间设置2台燃气加热炉,加热炉配备低氮燃烧器,两个涂装车间的燃烧废气经4根24m高排气筒P19、P20、P21、P2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19、P20、P21、P22排放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15)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各设备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优选低噪声设备及基础减振,在室内设备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墙体隔声,空压机设置消声器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四侧厂界昼间及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以达标排放。 |
| 1 | 本项目场地地面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4#喷砂车间、4#涂装车间、5#涂装车间、调漆房、酸洗和钝化区域、油漆库的油漆存储区,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 | 本项目场地地面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4#喷砂车间、4#涂装车间、5#涂装车间、调漆房、酸洗和钝化区域、油漆库的油漆存储区,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 |
| 1 | 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96.29m2。 | 厂区内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约96.29m2 |
| 1 | (1)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危废暂存间、调漆房及涂装车间内均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连锁自动监测报警仪、防爆轴流风机等监控泄漏和预防火灾爆炸,设感温火灾探测器监控初期火险。车间天然气总管、各燃气加热炉和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管道均设置电磁阀,内燃气加热炉、催化燃烧装置区域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并连锁自动关闭电磁阀,设置了分级手动切断阀。同时油漆库和危废暂存间防爆轴流风机出口设置事故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发生事故后可开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 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和****中心低、四周高,中心位置设置收集口,并与室内泄漏收集池(有效容积为6m3)相连,泄漏物可自流进入收集池。油漆库和危废间室外周边设置收集沟,并与室外泄漏收集池(总有效容积为12m3)相连。厂区内分区设置雨水管网,设置6个雨水排放口,均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安装了手动闸阀。 | (1)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危废暂存间、调漆房及涂装车间内均设置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及连锁自动监测报警仪、防爆轴流风机等监控泄漏和预防火灾爆炸,设感温火灾探测器监控初期火险。车间天然气总管、各燃气加热炉和催化燃烧装置天然气管道均设置电磁阀,内燃气加热炉、催化燃烧装置区域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头并连锁自动关闭电磁阀,设置了分级手动切断阀。同时油漆库和危废暂存间防爆轴流风机出口设置事故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发生事故后可开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2) 地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油漆库和****中心低、四周高,中心位置设置收集口,并与室内泄漏收集池(有效容积为6m3)相连,泄漏物可自流进入收集池。油漆库和危废间室外周边设置收集沟,并与室外泄漏收集池(总有效容积为12m3)相连。厂区内分区设置雨水管网,设置6个雨水排放口,均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排口安装了手动闸阀。 |
| (1)本项目依托四期项目5#总装场地内,新增1套酸洗钝化设备,对试压完成的部分产品管线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2)本项目办公生活设施依****职工食堂及停车楼(一楼为食堂,二楼及以上为车库)、办公楼。 (3)本项目依托四期项目1座10kV变电站供电。 (4)本项目依托三期项目区域内的油漆库,面积约449.08m2,用于油漆、稀释剂等的储存。 (5)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面积约96.29m2,用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依托四期项目5#总装场地内,新增1套酸洗钝化设备,对试压完成的部分产品管线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2)本项目办公生活设施依****职工食堂及停车楼(一楼为食堂,二楼及以上为车库)、办公楼。 (3)本项目依托四期项目1座10kV变电站供电。 (4)本项目依托三期项目区域内的油漆库,面积约449.08m2,用于油漆、稀释剂等的储存。 (5)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面积约96.29m2,用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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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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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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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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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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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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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