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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347940 | 建设单位法人:曹刚 |
| 唐弘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思源大道9号 |
| **电厂至建丰 220kV 线路增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
| 经度:106.49344,106.36124 纬度: 30.31313,30.3228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6 |
| 广环审批〔202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71.0452 |
| 323.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3479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66939R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5********507868Q | 竣工时间:2023-10-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2749/2025-05/09/202********048****08439 1.html |
| 线路增容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增容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丰 220kV 变电站间隔完善工程: 完善 2 个 220kV 出线间隔,****电厂。 2.**电厂-建丰 220kV 线路增容工程: ①**单回段:利用原**一线 1#-2#(单回路段)电力通道,** 2 回单回线路路径共计 0.4km (0.2km+0.2km),分别起于** N1 和 NR1 单回塔, 止于 N2(双回塔),该段共** 2 基塔(N1、NR1), 导线排列方式由单回三角形排列向双回塔单侧挂线 过渡,导线采用 2×JL3/G1A-400/35 钢芯高导电率铝 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为 400mm。 ②**双回段:利用原**一线 2#-64#(单回路 段)电力通道,**同塔双回线路 2×21.6km(起于 N2 双回塔,止于** NR56#),共** 55 基塔,导 线为同塔双回垂直逆相排列,采用 2×JL3/G1A-400/3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为双分裂,分裂间距 400mm。 ③更换导线工程:本次更换 220kV **一、二线 64#-85#(同塔双回路段)导线,塔基利旧,线路长 度为 2×8.6km,导线由 LGJ-400/35 型钢芯铝绞线变为 JNRLH3/LBY-300/70 铝包殷钢芯耐热铝合金导线,更 换前后导线排列方式不变,为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 列方式,导线分裂方式不变,均为单分裂。 ④拆除工程:拆除原 220kV **一线 1#-64#段杆 塔、导地线及金具绝缘子,拆除线路长度约 21.7km, 拆除杆塔共 63 基;拆除原 220kV ****电厂 -3#段部分杆塔、全部导地线及金具绝缘子,原二回 单回与双回塔连接档,拆除线路长度约 0.75km,拆除 杆塔共 1 基(原 2 号悬垂塔保留);****电厂— 建丰一、二回 220kV 线路同塔双回架设段导线,拆除 线路长度 2×8.2km。 3.通信工程:根据系统通信要求,**段地线采用 2 根 OPGW-120,路径长约 21.6km,增容换线段地线利 旧。 | 实际建设情况:1.建丰 220kV 变电站间隔完善工程: 完善了 2 个 220kV 出线间隔,****电厂。 2.**电厂-建丰 220kV 线路增容工程: ①**单回段:利用原**一线 1#-2#(单回路 段)电力通道,**了 2 回单回线路路径共计 0.461km (0.228km+0.233km),分别起于** N1 和 NR1 单 回塔,止于 N2(双回塔),该段共** 2 基塔(N1、 NR1),导线排列方式由单回三角形排列向双回塔单 侧挂线过渡,导线采用 2×JL3/G1A-400/35 钢芯高导 电率铝绞线,双分裂,分裂间距为 400mm。根据现场 踏勘,导线最低对地高度约 15m。 ②**双回段:利用原**一线 2#-64#(单回路 段)电力通道,**同塔双回线路 2×21.31km(起于 N2 双回塔,止于** NR56#),共** 55 基塔,导 线为同塔双回垂直逆相排列,采用 2×JL3/G1A-400/35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导线为双分裂,分裂间距 400mm。 ③更换导线工程:本次更换 220kV **一、二线 原 64#-85#(同塔双回路段)导线,塔基利旧,线路 长度为 2×8.561km,导线由 LGJ-400/35 型钢芯铝绞线 变为 JNRLH3/LBY-300/70 铝包殷钢芯耐热铝合金导 线,更换前后导线排列方式不变,为同塔双回垂直逆 相序排列方式,导线分裂方式不变,均为单分裂。 ④拆除工程:拆除原**一线 1#-63#、原**二 线 1#共计 64 基铁塔;拆除原**一线 1#-63#段 21.4km 导地线、金具绝缘子串、导地线防振锤;拆除 **二线 60#-61#、**电厂-3#段共 0.85km。 ⑤通信工程:根据系统通信要求,**段地线采 用 2 根 OPGW-120,路径长 21.31km,增容换线段地线利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建设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2、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塔基设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3、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控制和减少植被破坏。4、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管和管理,有效降低或消除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5、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避免因相关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6、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7、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8、****环境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9、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表和批复****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1、本工程已按要求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了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2、本工程未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塔基设施,根据走访调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过程中,已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保障了水源地水质安全。3、经调查反馈,项目已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施工期加强了环境管理,优化了施工布置,合理安排着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了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过程的管理,未出现二次污染的情况;施工时严格控制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减少了植被破坏的情况。4、本项目已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管和管理,有效降低或消除工程建设、运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5、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建设单位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了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回应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走访调查建设单位、当地生态环境行****政府部门,未发生工程环保投诉情况。6、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做到了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7、我司承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项目将报市局重新审核。8、****环境局已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9、我司已将报告表和批复****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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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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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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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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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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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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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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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