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百兴镇垭口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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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县百兴镇垭口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住所:****开发区**园1栋四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住所:**市**区百里杜鹃大道23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百兴镇垭口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

2.项目编号:****

3.采矿许可证号:C522********671****7922

4.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5.地理位置:**县百兴镇垭口村。

6.地理坐标:东经105°18′11″~105°18′30″,北纬26°33′18″~26°33′28″。

7.**面积:0.1142km2

8.拐点坐标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X

Y

编号

X

Y

1

****564.170

****0191.800

16

****350.429

****0508.451

2

****614.380

****0248.347

17

****386.520

****0464.841

3

****632.925

****0318.529

18

****405.466

****0410.422

4

****681.927

****0380.046

19

****410.358

****0339.072

5

****686.391

****0537.935

20

****436.523

****0333.109

6

****591.351

****0582.520

21

****466.558

****0344.470

7

****605.221

****0677.664

22

****485.783

****0380.734

8

****563.142

****0710.403

23

****533.731

****0387.678

9

****504.494

****0705.357

24

****541.080

****0363.337

10

****460.398

****0731.333

25

****485.429

****0314.667

11

****407.116

****0707.097

26

****492.993

****0251.018

12

****376.234

****0642.949

27

****463.766

****0233.732

13

****392.585

****0610.718

28

****457.406

****0213.100

14

****391.008

****0584.595

29

****461.914

****0197.002

15

****360.926

****0570.191

30

****520.943

****0188.517

**面积:0.1142km2 ,开采标高 :+1881m~1760m

9.**储量:本次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量为1522.23万吨(568万m3)。勘查工作程度为地质简测,《地质简测报告》、《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编制费用拾万元整(¥100000.00元),由竞得人取得后进行支付。

10.开采标高:+1881m~+1760m。

11.矿山项目生产规模:80万吨/年(该生产规模仅为推荐生产规模,可由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时依申请确定)。

12.拟出让年限:10年

13.起始价:234.38万元

14.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15.多目标管理: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矿产**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2)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3)接受自然**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等相关报表及报告。

16.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

1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买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严格按照《矿产**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8.前期投入及固定资产投资:按照采矿权“净矿出让”出让管理要求,对**县百兴镇垭口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前期投入评估价值共计407.7893万元(其中,指标使用费80.83万元;征地补偿费为311.9593万元;其他评估服务费用15万元)。此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计入矿业权出让收益。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需要提交资料、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二)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申请书、信用承诺书等其他报名资料(详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2.公告时间:2025年7月1日9:00时至2025年7月28日17:00;

3.挂牌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时至2025年8月13日12:00;

4.地点:****(网上交易)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972;

CA办理咨询电话:0857-****852;0857-****572;

技术支持电话:0857-****294;0857-****707。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标书代写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

1.申请报名、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起止时间:

2025年7月1日9: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6:00。

2.竞买资格确认起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时至2025年8月11日17:0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有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出让收益

本宗采矿权以最终挂牌成交价作为采矿权出让收益。

九、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机关在《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竞得人在本区块范围内进行勘查、开发活动,应符合《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要求。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1.交易中心网络或系统出现异常;

2.有可能影响挂牌成交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间发现出让的矿业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

2.竞得人有矿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变化应当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终止:

1.出让人因有关政策规定、矿业权出让所依据的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竞买申请;

(七)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八)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九)交易联系信息

出让人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7-****237

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交易三部

联系电话:0857-****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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