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 中烟施伟策2025-2028年产品及物料委外检测服务(二次)(项目编号:****)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89****指挥部会议室。
二、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税):¥163965.08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的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对检测项目的准确性、时效性及检测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终得分:93.41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162790.73 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的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对检测项目的准确性、时效性及检测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终得分:81.06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168997.00 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的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对检测项目的准确性、时效性及检测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招标人一次性验收合格。
最终得分:74.73 分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3日。
六、异议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给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采购实施部门提出。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中烟官方网站 **集团网站 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 )以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络 地 址:**省**市**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89号
招标代理单位:****
执 行 机 构:****
联 络 地 址:**市**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周金辉、温岚馨、张广闻
联 系 电 话:0871-****8282、****8030-633
传 真:0871-****8282、****803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