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产品类别 |
数量(吨) |
起拍价(元) (含3%税率价格) |
竞买保证金(元) |
| **市普迹镇****公司粮食烘干房建设项目涉及砂石** |
板岩** |
2039 |
30585 |
10000 |
二、标的竞买人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接受有不良征信的企业报名(需提供信用中国企业征信证明)。
三、标的特殊情况说明
1、买受人需自派车辆到项目指定**归集点自行提货,装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上车后买受人须自行运输离开**归集点,装车过程中及装车之后的运输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地方矛盾处理等问题都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并需防范和消除扬尘、噪音、落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配合属地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
3、买受人在装车过程中要服从项目施工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装车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污染防治,应配合属地乡镇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
4、竞买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实际情况,因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竞买人报名则视同认可《**市普迹镇****公司粮食烘干房建设项目涉及砂石**公开拍卖处置销售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所有条款并在成交后1天内与**市****公司签订合同,如违约竞拍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并保留其他索赔权利。
四、竞买事项说明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1天内与**市****公司签订合同,在2025年7月10日17时前向本公告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如违约竞买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并保留其他索赔权利。
五、竞拍时间及地址
2025年7月8日10时****集团****公司8楼会议室(**市人民东路60号)。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16时止(公告期间可自行踏勘现场),地点:****书院新村三星组。
七、特别提示
1、拍卖数量严格按照项目储量报告执行,如现场**量少于拍卖数量,拍卖方概不负责,已缴纳的拍卖款不予退还。
2、标的均以现状拍卖,拍卖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种类、品质、质量、数量等)。有意竞买人可到实地进行察看(费用自理),未察看或察看无异议的,视为认同标的现状及实际情况。报名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即表明为接受标的所有基本情况,视为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标的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竞拍成功后,不得以标的种类、品质、数量存在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相关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逾期、拒签合同、拒付价款视同违约,违约的竞买保证金则不予退还,并保留其他索赔权利。生产、经营过程中需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八、竞买登记手续
有意竞买人请于2025年7月7日16****银行回执单汇入时间为准,但经查询未到账的除外),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本公告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交款凭证到**市**河中路156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欢迎咨询,资料备索。
九、竞买保证金和款项汇入账号
开 户 名 称:****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8201 0200 0000 00145
拍卖公司电话:0731-****6509
拍卖公司地址:**市**河中路155-156号
公告相关事项解答联系人及方式:
150****5298(卢先生)
135****4803(邓先生)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