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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2MA6NE0NG28 | 建设单位法人:冯伟 |
| 王胜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市腾越镇洞坪村长洞91号 |
| **市“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宝峰社区 |
| 经度:98.47568 纬度: 25.061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08 |
| 腾环准〔2019〕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10 |
| 12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2MA6NE0NG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2MA6NE0NG2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1MAC6T4G994 | 竣工时间:2024-10-02 |
| 2024-10-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1 |
| 2025-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forum-2-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顺颐府”住宅建设项目(二期),****社区,项目总投资8107万元,总占地面积20.85亩,总建筑面积38541.96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公共配套房、地下停车场及相应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3897.75m2(约20.85亩),总建筑面积38758.99m2,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公共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811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24.3万元,占总投资1.53%。 |
| 项目总建筑面积有所增加,原因为户型的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①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收集后外排至室外雨水管网。 ②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先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废气:①住宅厨房油烟经过安装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从住宅内置排烟道收集由屋顶排出。 ②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放系统,车库按每小时换气6次进行设计,此外车库共设置有1个排风口,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大于2.5m,并且采用90度弯管排气筒,废气经机械通风系统捕集后,经排气筒排出。 ③车辆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空气稀释处理。 ④备用发电机废气空气过滤、绿化带阻隔及稀释、扩散后对项目自身及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⑤恶臭通过在其周边进行立体式植物绿化。 噪声:①项目住户生活噪声经加强管理,强化居民意识,墙体隔声以及建筑物吸声、距离衰减处理等处理之后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备用发电机均布置于室内,通过安装隔振基础,墙体和门安装吸声材料,柴油发电机运行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且运行频率低,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③车辆产生的噪声是短暂的,通过加强管理,采取车辆进出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区域内的汽车噪声降低到最低值。 固废:①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无害化****公司给予清运、处置。 ②****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市无害化****公司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雨水由雨水口收集至雨水管网,通过明沟、水泥预制管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②项目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 监测结果表明,项****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废气﹒:①本项目已要求住户在厨房安装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②本项目地下车库已设置机械排放系统,车库按每小时换气6次进行设计,此外车库共设置有1个排风口,排风口距离地面高度大于2.5m,并且采用90度弯管排气筒,废气经机械通风系统捕集后,经排气筒排出。 ③汽车即停即走不作长时间停留;汽车尾气自然扩散、稀释。 ④在试运行期间未使用过备用发电机。 ⑤项目区内合理布置垃圾收集设施、绿化等,通过绿化吸收、自然扩散、空气稀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①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住宅楼已采取合理布局,同时经构筑物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已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项目备用发电机布置于室内,已安装隔振基础,墙体和门安装吸声材料。 ③车辆产生的噪声是短暂的,已加强管理,采取车辆进出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区域内的汽车噪声降低到最低值。 经监测结果分析,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未造成不利影响。 固废:①已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市无害化****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②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已定期委托**市无害化****公司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可达100%。 |
| 化粪池改为二期、三期共用。但容积满足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环境管理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与台账,落实好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后及时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设置兼职环境管理人员,已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与台账,落实好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项目已于2024年10月2日建设完成,并于2024年11月启动竣工验收,同时委托******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拟完成竣工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183 | 0 | 0 | 0 | 0.118 | 0.118 | |
| 0 | 0.0088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8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08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117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本项目已在S1#住宅东侧建设1个容积为200m3的化粪池 | 本项目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可达标排放 |
| 1 | 通风系统 | / | 项目已建设地下车库通风系统,地下车库换气次数不小于 6 次/h | / |
| 1 | 标志牌 | 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项目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已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牌 | 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 1 | 在项目区合理布设垃圾桶若干,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无害化****公司给予清运、处置 | 已在项目区布设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无害化****公司给予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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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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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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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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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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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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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