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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心申请办理登记下列不动产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现应于公告征询异议,如对该不动产办理业务有异议者,应于公告之日起第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中心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不动产权利有效,将准予登记。联系电话:****596。该不动产情况如下:
一、权利人:廖志成0.82亩,温小梅1.32亩,廖建生13.2亩,李小英1.01亩,廖建民1.99亩,廖**1.64亩,廖志春1.489亩,曾慧仙1.00亩,廖石文1.64亩,廖石胜0.82亩,廖小平0.529亩,王会英0.32亩,钟三娣1.37亩
二、坐落:**市****小组
三、面积:57.2亩小地名:岩背小班号:00001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退耕还林合同书、退耕还林申请书
五、四至:北:至田。东:至田。南:至田。西:至路。
六、登记权利: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七、期限:2053年12月31日止
村委会已公告(盖****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