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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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5-06-30 14:37
项目编号: XZP202****000195
项目名称: 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预算金额:****628.75元。 |
| 范围 |
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④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7-01 08:30 至 2025-07-15 17:00 |
| 获取方式 |
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等企业信息填写。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63.com),审核通过后可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7-22 09:30 |
| 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7-22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 |
其他
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时间2025年7月22日0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628.75元 最高限价(如有):****628.75元 采购需求:汉兴1978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④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每天8:3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7月15日后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7月15日后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的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等企业信息填写。将报名表和资格要求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63.com),审核通过后可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发电子邮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7月22日**时间0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时间09: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市**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董姗 联系电话:0516-****2889 地址:****创业园C4幢214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联系方式
地址:****开发区沛公**侧、汉润路东侧(科创园)
地址:****开发区沛公**侧、汉润路东侧(矿大科技产业园C4号楼2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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