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6
一、建设单位:**县文物保护所
二、项目名称:**县下小沿沿山寺保护修缮工程
三、批复内容:1、原则同意所报修缮设计方案。
2、批准的方案将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3、请你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定工程预算,并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委托具备相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依据方案开展保护修缮,同时加强工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
四、批准文号:****
五、发证日期: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