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发改核准〔2025〕4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新西坑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110千伏新西坑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登塘镇负荷增长需求,优化区域网架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新西坑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登塘镇新西坑村,**线路全线位于**区登塘镇范围内。
三、项目本期**110****电站1座,**主变压器2台,新增容量8万千伏安,同时装设相应容量的无功补偿电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110千伏线路4回,线路总长度为16.7千米;线路**10千伏出线间隔20个;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本期随工程配套建设相应的通信光缆和通信设备。
四、项目静态投资为8001.23万元,****电站工程静态投资5782.69万元,****电站工程静态投资79.74万元,线路工程静态投资1915.74万元,通信工程静态投资223.0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0.00%。工程计划于2027 年6月建成投产。
五、工程招标方案见招标核准表。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好招标工作。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依据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政府关于**110千伏新西坑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方案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4〕294号)、《**110千伏新西坑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32024XS****48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5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政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