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征告〔2025〕8号
**市2024年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于2025年6月19******厅下发建设用地批复,批复文件为湘政地〔2025〕0865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市2025年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教育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权属、范围及面积:万宝镇万宝村、株山村,批准征收面积:8.1953公顷。
三、补偿标准:1、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调整**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其中:水田94600元/亩;旱土78518元/亩;园地、林地63382元/亩;建设用地78518元/亩;荒山、荒地、裸地及其他未利用地47300元/****政府于2024年1月11日发布了《****政府关于调整**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原发布的土地征收预公告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补偿标准相应调整)。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参照)《**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2022〕11号)执行。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五、社会保障:执行湘人社规〔2023〕1号文件。
六、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事务中心负责办理补偿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将分别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居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对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李海华 李红元
联系电话:139****0420 136****8550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