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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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025年农作****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太**2025年农作****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农****总站关于印发《**省农作****中心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精神,为推动秸秆收储从“粗放式”向“标准化、规模化”转型,培优扶强一批利用量大、技术先进、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全面提升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决定在太**域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改扩建****中心。

二、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等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秸秆处理加工利用服务等相应的经营资质。

(二)条件

1.证照手续齐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秸秆处理加工利用服务等内容。服从项目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2.建设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远离居民区≥50米,距铁路、高速公路≥100米,国道、省道≥50米。

3.场地占地面积20亩以上,具备5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能力。有固定或移动式消防设施系统。

4.具备从事秸秆收集、运输、加工、处理必备的机械和设施,有相应的技术力量。

5.符合《**省农作****中心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相关建设标准。

6.企业运营管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建有完整的生产档案记录,负责人具有一定的运行管理和协调能力。

7、社会信誉度好,征信良好,无违法记录。

三、申报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截止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在申报期****人民政府报名,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设施或建设用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乡镇审核后,填写《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经乡镇汇总、签字、盖章后,报送****。

2.****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组织专家开展查验材料和现场核查,经综合评估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3.申报时间截止后,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三)公示

对符合条件****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394-****121 138****2856

附件:1.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 .doc

2.申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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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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